麋鹿,现在是一种极其珍稀的动物,目前全中国也就上万头,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。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,中国是没有麋鹿存在的。直到我国从英国重新引进,麋鹿才回到了她阔别的故乡,她真正的原产地——中国!
据考古证实,在3000年前,麋鹿曾经遍布中原大地,尤其长江与黄河两岸及其之间广阔的平原上,特别是在湖泊、沼泽处,到处都是麋鹿成群、成群地奔腾和觅食的身影。有资料推测,古代麋鹿最多的时候,种群数量高达上亿的规模。这个规模,当然远远超过了那时候所有生活在这一块土地上的华夏先民。
麋鹿第一次进入《春秋》的视角,也和她的数量众多有关。鲁庄公十七年的《春秋》记载,“冬,多麋”。虽然只有三个字,但也已经足以让麋鹿“名垂青史”了!关于这一条记载,字面上的意义早就无法囊括麋鹿本身带来的丰富的文化含义。从古人的注释来看,《春秋》之所以记载此事,原因在于麋鹿成群而来,其习性又以禾苗嫩草为食,所以对庄稼具有一定的破坏性,其现象属于农业灾害的范畴。问题是,冬天的鲁国,即使是初冬季节,麋鹿能够祸害的庄稼应该不多,最多也就是古人种植的冬麦。但是,麋鹿作为动物,其肉可是《周礼》中记载着的高级食品,而且鹿角也是十分大补的名贵药材,并最早记载于《黄帝内经》。所以,众多的麋鹿到来,以今天我们的理解,不但不是灾害,反而是一切大好事,是送上门来的美味!
麋鹿是鹿科,但不是鹿。麋鹿也就是传统文化中说的四不像。麋鹿头脸如马,其角如鹿,蹄型如牛,长尾似驴。历史上有人认为麋鹿也就是麒麟,那应该不是,孔子他老人家不会分不清麋鹿与麒麟的,因为麒麟身上是有鳞甲的。麋鹿在春秋时期的种群数量应该还有很多,尤其是野生麋鹿。就像鲁庄公十七年记载的那样,进入冬天的时候,麋鹿竟然成群结队地来到鲁国。这样的景象,让我们今天的人该多么的羡慕!不是羡慕会有美味入口,而是羡慕人类与动物之间竟然还有那么和谐的场景!
这就涉及到麋鹿的第一个文化意象,那就是密密麻麻的聚集在一起!其实这个习性与人类喜欢群居的生活特点相近。在古汉语中,麋字在很多场合下,都含有众多并聚集在一起的含义,比如麋聚这个词汇就是这个意思。麋也通眉,也就是眉毛的眉,二者相通之处也是同类众多聚集在一起的意思。
麋鹿的第二个文化意象就是自由、美丽、善良、温顺甚至令人有点着迷!有点古代隐逸君子的味道,属于神兽之一,传说中姜子牙的坐骑就是麋鹿。麋鹿是群居动物,一般生活在沼泽与水岸,善游泳,以食取嫩草、田禾、树叶为主。麋鹿胆小温顺,一般不会攻击人类。雄性麋鹿有角,但即使在发情期间为了争夺配偶,也只会以吼叫相互进行威胁,角斗也不会超过十分钟。所以在古代,很多离开朝廷,悠游江湖的文人都自况为麋鹿之属。柳宗元的《临江之麋》就活脱脱地刻画了麋鹿的温顺与善良所带来的杀身之祸,而明张岱的《麋公》一文却又很典型的描绘了乡野君子悠然自得的样子。
麋鹿的第三个文化意象是珍贵难得之物。麋鹿作为猎物,自古都是难得的贡品。其所珍贵,主要和麋鹿自身的医用和食补特质有关。麋鹿的肉不但是美味,而且是强身健体的食补上品,具有益气补中,治腰脚的功效。麋鹿的角和骨骼研末服用能补虚劳,强筋健骨。麋鹿的茸胜过普通的鹿茸,据说是古代求仙之人不可多得的佳品。在《周礼》中,就明确有“夏献麋”的记载,而且麋肉也是帝王祭祀的必备之物,《仪礼》一书中麋鹿也是宴享大夫之礼的必备之肉。当然,越是后世,因为麋鹿数量急剧减少,所以越发珍贵,甚至只能到皇家禁苑中才能见到。现有我国的麋鹿种群就是清末八国联军偷运到国外的,直到八十年代以前,麋鹿在中国事实上是灭绝了的,因此,麋鹿对于今天的中国人而言,犹如大熊猫一样珍贵。在苏洵的“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,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”之句中,可知道出了古人眼中麋鹿之难得与珍贵。
麋鹿的第四个文化意象是关乎天下兴亡的隐喻。最早把麋鹿与天下兴亡联系起来的人是周武王。据《史记》记载,周武王灭了殷商,天下初定,回到周原,却夜不能寐,因此周公旦问候武王,何以深夜不寐?武王答道:“维天不飨殷,自发未生於今六十年,麋鹿在牧,蜚鸿满野。天不享殷,乃今有成。维天建殷,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,不显亦不宾灭,以至今。我未定天保,何暇寐!”在这句话中,周武王提到了“麋鹿在牧,蜚鸿满野”这八个字,据《史记集解》的解释,麋鹿在牧意味着谄佞小人在朝,而蜚鸿满野是指忠贤君子被逐。从此,麋鹿就和天下兴亡沾上了边。后来,还有据说是伍子胥的那句诤言:“臣今见麋鹿游姑苏之台也”。显然,这是一种不详的预言,也就是说,如不听吾计,吴必定亡国!姑苏台再也不会有国君登临,而只是麋鹿游食的场所。因此,后世大量咏叹姑苏台的诗句中,不少就与这种隐喻天下兴亡的意象有关。
其实,《左传》鲁庄公十七年中的“冬,多麋”三字,在后世一样没有逃脱这种与天下兴亡的意向联系,即“多麋”与鲁国的兴衰产生了某种联系。何休在《公羊传》的注疏中解释,由于鲁庄公不能明察郑詹作为佞人的本质,不但接纳了郑詹在鲁国做官,而且听信郑詹的谄媚之言,由此鲁国政治出现了更加腐败和混乱的景象。为此,鬼神通过冬天大量出现麋鹿以预示某种天神的警戒。麋之发音,犹如迷,象征着鲁庄公被郑詹所迷惑。正是由于郑詹的迷惑,鲁庄公娶了齐国公主,也就是哀姜。哀姜进入鲁国,何休认为是鲁国加速衰败的重要转折点。
当然,何休是受到了董仲舒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,硬是把“多麋”这一生态现象与国家政治进行了联系,这是古代经学家难以逃脱的时代局限性。今天我们来看,不论是从哪个角度,把“多麋”与郑詹入鲁联系起来,进而把哀姜的行为与鲁国的衰败联系起来,是没有丝毫道理的!但何休为了打通并联系起期间的关系,竟然在文字上拐了一个大弯,把麋与迷等同起来,自然是毫无道理的乱联系!
把麋鹿和政治联系起来,并让麋鹿承担起政治预言的任务,这实在是对麋鹿天大的误会,更是麋鹿无法承受之重!北宋王禹偁的《伍子胥庙》一诗就涉及到了麋鹿的政治意象,兹录如下:
朝驱下越坂,夕饮当吴门。
停车访古迹,霭霭林烟昏。
青山海上来,势若游龙奔。
星临斗牛卷,气与东南吞。
九折排怒涛,壮哉天地艮。
落日见海色,长风卷浮云。
山椒戴遗祠,兴废今犹存。
残香吊木客,倒树哀清猿。
我来久沉抱,重此英烈魂。
嗟吁属镂锋,冥尔国士冤。
峨峨姑苏台,榛棘晚露繁。
深居麋鹿游,此事谁能论。
因之毛发竖,落叶秋纷纷。